关于举办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》、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》、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》、新安全标准化建及
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近年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,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印发了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》(安监总办〔2015〕27号)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》及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》。为帮助各企事业单位深刻领会、准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,有效防范事故发生。中心决定在西安、青岛、无锡、拉萨等地举办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省、市、县安监局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职业健康、安全应急管理人员,道路交通、矿山等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,职业卫生监督机构,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监督人员。
二、 培训内容
1、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》解读;
2、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》解读;
3、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》解读;
4、职业健康监管体制,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、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;
5、安全隐患排查体系的主要内容;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日常安全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;
6、新《安全生产标准化》基本规范解读;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实施;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联系;各行业新《安全标准化》实施细则;工贸企业标准化实施情况;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实施要求。
7、现代安全管理理论;危险源识别与监控;事故应急救援体系;事故预测原理与方法;事故统计与决策支持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第一期2015年06月10日-06月15日(10日报到)西 安
第二期
第三期
第四期2015年07月26日-07月31日(26日报到)拉 萨
(详细地点、乘车路线另行通知)
四、考试、证书
专家授课,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《培训合格证书》,请学员自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。
五、相关费用及其它事项
1、培训费1600元∕人(不含资料费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2、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会务组,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发报到通知。
3、联系人:杨琳
手 机:18301188970
邮 箱:822042757@qq.com
二○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培训班 通知
附件:报名回执表请下载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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