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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22-3-30 15:24:43   阅读次数:

     

    国能发规划〔2022〕31号

     

  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各派出机构,中核集团、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、中国海油、国家管网、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、中国华能、中国大唐、中国华电、国家电投、中国三峡集团、国家能源集团、国投、华润集团、中煤集团、中广核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扎实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,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,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,现予发布,请结合各地、各单位实际情况,抓好落实,并将执行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。

    附件: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

      国家能源局

      2022年3月17日

     

    来源:国家源局网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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