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制度,保障煤炭稳定供应,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,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其中提出,到 2027年,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,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,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。到 2030年,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,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,力争形成 3亿吨/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,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着增强,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。
来源:中国自然资源报
上一篇: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发布
下一篇:我国首次按“一区一价”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
CopyRight@ 2002~2015 Yunnan Mining Association 云南省矿业协会 版权所有
地址: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118号办公大楼2楼 传真/联系电话:0871-63210572
邮件:ynky666@126.com 网址:http://www.ynmining.com 技术支持:滇农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