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安﹝2023﹞192号
各产煤省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,有关中央企业:
《煤矿地质工作细则》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3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
2023年12月29日
来源: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
上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(第13号)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
下一篇: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
CopyRight@ 2002~2015 Yunnan Mining Association 云南省矿业协会 版权所有
地址: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118号办公楼2楼 传真/联系电话:0871-63210572
邮件:ynky666@126.com 网址:http://www.ynmining.com 技术支持:滇农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