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矿协[2015]07号
关于收取2015年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首先, 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云南省矿业协会工作的鼎力支持。
按照2013年12月29日经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后的《云南省矿业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云南省矿业协会开始收取2015年会费。贵单位是一般会员单位,请按照矿协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,及时缴纳。2014年未交会费的单位请一并补交。
矿协章程第五十条:本团体按下列标准收取会费:
会长单位:2万元/年;副会长单位:1万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:4000元/年;理事单位:2000元/年;一般会员单位:1000元/年。
矿协开户行及地址:
户名:云南省矿业协会
开户行:昆明市工商银行交三桥支行
账号:2502108709024507045
邮寄地址: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附楼318
邮编:650051
联系人:杨园园
手机:13888299202 传真:0871—63210572
财务部:吕海青
手机:15908896122 传真:0871—63151528
二○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云南省矿业协会 2015年3月25日 |
打字:杨园园 校 对:李德华 共印13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