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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取2015年会费的通知
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15-7-1 15:05:56   阅读次数:

    云矿协[2015]07号

     

    关于收取2015年会费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会员单位:

    首先, 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云南省矿业协会工作的鼎力支持。

    按照2013年12月29日经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后的《云南省矿业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云南省矿业协会开始收取2015年会费。贵单位是一般会员单位,请按照矿协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,及时缴纳。2014年未交会费的单位请一并补交。

    矿协章程第五十条:本团体按下列标准收取会费:

    会长单位:2万元/年;副会长单位:1万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:4000元/年;理事单位:2000元/年;一般会员单位:1000元/年。

     

    矿协开户行及地址:

    户名:云南省矿业协会

    开户行:昆明市工商银行交三桥支行

    账号:2502108709024507045

    邮寄地址: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87号地矿大厦附楼318

    邮编:650051

    联系人:杨园园

    手机:13888299202       传真:0871—63210572

    财务部:吕海青

    手机:15908896122       传真:0871—63151528

     

     

    二○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云南省矿业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3月25日

    打字:杨园园        对:李德华         共印1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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