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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
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21-3-12 15:31:39   阅读次数:

     

     

    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

     

    发文机关:

    自然资源部

    发布日期:

    2020.02.26

    生效日期:

    2020.03.01

    时效性:

    现行有效

    文号:

   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10号

    效力层级:

    部委规章

     

    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业权申请资料实行互联网远程申报的公告

     

   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10号

     

    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,降低相对人办事成本,现就自然资源部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报送方式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自2020年3月1日起,对由自然资源部登记的矿业权,申请人通过远程申报系统(http://kyqsb.mnr.gov.cn)提交申请资料(含补正资料)的电子文档,无需同步提交纸质文档。

    二、申请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(含划定矿区范围、注销通知书)时,提交申请资料(含补正资料)相应的纸质文档,并与之前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一致。

    三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,应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有关要求。

   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:4000996938

     

    自然资源部

    2020年2月26日

 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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